最新消息: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实施“三项工程”助力民营企业发展
2022-12-08 18:30:50 来源:

近年来,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紧紧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坚持精准服务、能动履职,充分发挥“四大检察”职能,着力实施“机制强化”工程、“检企交心”工程、“精准司法”工程,用优质的“检察产品”助力民营企业发展。

实施“机制强化”工程让企业吃下“定心丸”


【资料图】

罗山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罗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,不断强化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建设,为服务企业提供制度保障。

出台更细更实服务方案,让企业得到更多法治实惠。该院积极对标《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,及时就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、严格防止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、加强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经营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,出台《罗山县检察院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十一条措施》《罗山县检察院关于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》,实现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的常态长效。

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,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。该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,与罗山县财政局、县司法局等5个行政单位联合会签了《罗山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》等文件,根据企业的合规意愿,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,依法规范办理涉企案件。

建立涉企民事申诉案件快速办理机制。该院对涉企民事申诉案件优先受理,实现“当日收案、当日分案”。受理案件后优先审查、快速办理,切实减轻企业诉累。积极落实繁简分流制度,规范涉企案件中止程序的适用,除个别案件需要采取必要中止措施外,所有涉企民事申诉案件均在两个月内办结。

实施“检企交心”工程始终与企业“心连心”

罗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不断拓展检企沟通交流渠道,让企业遇到法律问题能全天候与检察机关联系,确保检企沟通无死角。

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。该院出台《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实施办法》、《县检察院包联民营企业制度》等规范性文件,方便企业随时能找到检察人员咨询法律问题。为了方便企业与包联干警联系,该院专门制作了“服务企业明白卡”,将该明白卡张贴在企业醒目位置,确保包联企业与包联检察人员无缝对接。

搭建网络交流平台。该院帮助230家企业注册了“云链检企”的企业码,将20名检察官个人信息录入该平台,确保企业可以随时在该平台上向检察人员咨询法律问题,让企业真正感受到“掌上检察院、身边检察官”的贴身服务。

搭建举报投诉平台。该院对外公布企业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,平台安排专人管理,定期查看。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案件,快速受理、重点督办。

实施“精准司法”工程当好企业“老娘舅”

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树立理性、平和、文明、规范的司法理念,秉持“如我在诉”的为民情怀,用心用情办好案件,切实让企业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。该院正确区分改革创新与违法犯罪、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、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界限,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、一般行政违法当作犯罪处理,积极营造鼓励创新、宽容失败、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。

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。该院对涉案企业“三类人员”依法能不捕的不捕、能不诉的不诉、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,防止“案子办了,企业垮了”。 严格按照“三个能不”要求,三年来,该院共办理“三类人员”涉经营类犯罪7件8人,其中不捕1人,不诉4人,建议公安撤案1案2人,采取非羁押措施7人;办理“三类人员”非涉经营类犯罪6件6人,采取非羁押措施5人,不诉6 人,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。

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。该院准确理解“认罪、认罚、从宽”内涵,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,对认罪认罚的,结合犯罪的性质等情况,综合考量认罪悔罪情节,依法作出不起诉、建议适用轻缓刑等处理。(朱美惠/文图)

标签: 人民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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